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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李杨建议:进一步改进物业管理,对物业设立“一票否决”制|*声音文/夏高琴 物业关乎民生,更是居民日常生活幸福感、安全感的重要保障,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直接关系亿万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基层的稳定。今年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德力西电气(芜湖)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杨就目前国内物业管理现状,提交了《关于进一步改进物业管理、保护业主权益的建议》。 据了解,目前我国大部分小区物业都是由开发商前期单方面指定,大多数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未经充分竞争,从而导致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参差不齐。李杨代表注意到,一些物业公司服务意识不强,法律意识淡薄,甚至出现给业主断水断电、干涉业委选举等违法行为。 在李杨看来,现行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已经实施多年,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的业主需求和社会发展。 对此,李杨首先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,对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进行新一轮修订,吸收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精神,封堵实操漏洞,特别是针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合同期内物业费涨价、撤换物业难、业委选举遭多方干预等痛点问题出台有力措施,从法律层面扭转物业管理企业相对强势、业委会运行监督难、业主维权难等现象,为物业管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导。 其次,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,规范市场准入,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,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。李杨提出,对于对侵害业主人身财产权利、阻碍干涉业主委员会选举等严重违法行为出重拳,考虑“一票否决”制,即只要发生了这些重大违法行为,物业管理合同自动解除。 此外,李杨还建议应当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机制,切实加强行政监管,物价部门要会同房管部门完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制度,按照“公正合理、质价相符”的原则,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标准,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,对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,要依法及时进行查处,积极化解乱收费行为。同时,进一步推动业委会专业化发展,尝试设置专职化的“业委会执行秘书”,积极探索高端人才吸纳和发展路径,进一步提高业委会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,推动业委会的市场化、专业化发展。 |